SRC起诉纳吉案| 仄阿都拉:尚未任SRC董事 “没参与申贷40亿”


(吉隆坡16日讯)SRC国际有限公司一名前董事表示,SRC公司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申请40亿令吉贷款时,自己尚未出任董事职务,因此并未参与有关的批准过程。
77岁的拿督仄阿都拉今日在高庭供证时指出,他是在2011年8月才加入SRC,而该笔贷款申请是在2011年6月提出,他在当时并非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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仄阿都拉就SRC及其子公司Gandingan Mentari私人有限公司起诉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4200万令吉的民事诉讼审讯向法庭供词时说:“当时我不是董事,因此我没有、也不可能参与贷款申请或批准的过程。”
不过,仄阿都拉认同纳吉是SRC能够获得该笔贷款的关键因素,甚至可能是唯一因素。
他说,他当时的角色仅限于批准提呈给SRC董事局的股东决议。
指董事局没裁量权
“在当时的情况下,所有决定都是由SRC唯一股东,即财政部机构提出、作出并批准,而董事局并没有任何裁量权。
“董事局不可能反对或否决股东决议,因为股东决议始终凌驾于董事局的决定之上。这不仅是股东的决定,也是在当时担任首相兼财政部长者的决定,因此可被视为政府的决定。”
仄阿都拉补充,当时公司的企业结构意味着董事局通常只是负责“背书”并批准纳吉以“名誉顾问”身分发出的指示,而纳吉当时同时也是首相与财政部长。
仄阿都拉也表示,他对SRC或通过其子公司Gandingan Mentari转账1亿2300万令吉至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一事并不知情,而其中4200万令吉后来被转入纳吉的账户。
他说,虽然有关交易发生在他担任SRC董事期间,但他既不是相关交易的签署人,也未参与批准。
“从SRC转账至Gandingan Mentari的决定从未获得董事局批准,也未在当时提交董事局讨论。因此,我对这些交易没有个人了解,也未曾以董事身分被要求作出任何考虑、判断或授权。”
不同意纳吉称没决策权
他也不同意纳吉声称自己没有权力决定或参与SRC决策的说法,指出公司的结构实际上赋予纳吉作为名誉顾问广泛的权力。
此外,仄阿都拉否认SRC及Gandingan Mentari声称蒙受的损失是由于他作为董事失责所致,并表示任何有关KWAP贷款用途或转移的决定,都是由SRC股东作出。
SRC及Gandingan Mentari于2021年入禀此诉讼,要求法庭宣判纳吉须为涉及4200万令吉的款项负责,并索取赔偿,理由包括涉嫌明知收取款项、协助不诚实行为、公职人员失当行为及滥权。
此案今日在拿督拉惹阿末莫占努丁沙法官面前完成审讯,仄阿都拉为最后一名证人。法庭择定8月7日让双方进行口头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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