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离世多年遭追税7000令吉 家属怨:谁会留20年前收据?



(八打灵再也14日讯)人走了,税还得还!一名男子日前在社交媒体发文吐苦水,称自己突然收到税收局寄来的信件,内容竟是追讨其已故父亲20多年前的欠税,金额高达约7000令吉,让他既震惊又无奈。
事主法里斯在Threads上表示,其父亲已在5年前离世,但家人近日却突然收到税收局来信,要求缴清父亲在2004年至2005年期间所拖欠的税款,让一家人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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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是这星期才收到的。我不明白,为什幺要在20多年后的今天才来追讨?而且父亲已经过世5年了。”
他坦言,作为子女,当年从未接触过父亲的收入或税务情况,如今却要面对这笔陈年税务问题,令他感到十分困惑。
“这对家属来说真的很不公平。我们当时根本不知道父亲的收入状况,更不可能保留20多年前的收据。”
他也无奈表示,如果真的需要证明当年的税务资料,20多年前的文件和收据又该从哪里找起?
“难道在大马,一个家庭里的每个人都必须知道彼此的收入和税务情况吗?真的让人很头痛。”
上述帖文曝光后迅速引发网民热议,不少人对事件感到错愕。“20多年前的税,现在才追讨?”、“父亲都过世了,还要家人来解释?”、“谁会保存20年前的收据?”
事实上,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74条文,若欠税者离世,税收局有权向死者的遗产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追讨相关税款。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可被视为代表死者处理税务,包括缴清拖欠税款或处理超额缴税。
此外,离世者的税务将根据其直到去世当天所获得的收入进行评估,并以合法继承人的名义进行税务估算。
若死者遗产仍拖欠税款且未偿还,继承人或管理人也可能在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6条文下被带上民事法庭,以追讨相关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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