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念群:通讯法修正后 可起诉海外社媒高层



(吉隆坡2日讯)通讯部副部长张念群指出,政府修正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后,有权对身处海外的社交媒体平台高层采取法律行动。
她说,上述法令第244条文规定,若某公司或法人团体抵触法规,其董事、首席执行员、经理或其他相关官员,皆可被单独或连同该公司一并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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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念群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针对诚信党埔来区国会议员苏海占的提问,针对政府会否援引法令的视同条款,起诉违法的社媒高层,如Meta公司首席执行员扎克伯格和社媒X平台老板马斯克,如是回应。
张念群说,凡在马来西亚拥有800万或以上用户的社媒服务供应商,将自动注册为应用程式服务供应商。
“此举旨在确保所有向大马用户提供通讯及社交媒体服务的平台,皆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
她表示,获执照的社媒平台必须遵守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所规定的条款;若不遵从指示,他们将会面临法律行动。若他们能够证明违法行为并非在知情或同意下发生,并已采取合理措施加以防范,他们可免除法律责任。
目前5平台守相关规定
她指出,各平台必须在马来西亚委任一名本地代表,以接收法律文件。
她透露,目前有5个平台遵守有关规定,即Meta、WhatsApp、谷歌、Telegram及TikTok。
张念群也说,今年首两个月,该部向社交媒体平台提出删除11万5161项内容的要求,其中90%遵从指示。
她指出,在上述申请中,有10万3986项内容依据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提出和删除。
她表示,在2025年线上安全法令下提出的32宗案件,有31宗涉及多种违法类别的内容已被移除。
“当中提出及全面被移除的申请,包括4宗金融诈骗案件、6宗猥亵骚扰案及3宗不雅内容案件。
“在11宗涉及威胁与侮辱性质骚扰的申请中,有10项已被移除;另有8宗干扰公共秩序的仇恨言论案件已被移除。”
服务供应商遵从率佳
她表示,尽管新执照制度生效至今仅2个月,但服务供应商的遵从率令人鼓舞。
“我认为,现在就断言涉及3R(宗教、种族及王室)及仇恨言论内容是否呈下降趋势,还为时过早,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将密切关注未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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