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委会:贬低特定群体 国议员“异常群体”论不道德


(吉隆坡28日讯)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严正看待数名国会议员发表贬低特定群体的言论,并批评这些言论包含毫无根据、亦未获科学证据支持的指控,例如将具有多元性别认同与性取向的人士标签为“异常群体”,以及声称工作压力会影响个人的性别认同或性取向。
SUHAKAM今日发表声明称,此类言论不当、具有误导性且缺乏道德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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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也认为,散播有害刻板印象及不准确资讯,可能加剧偏见,使歧视行为常态化,并令相关人士面临污名化、安全风险及福祉受损。
SUHAKAM强调,作为代表人民的国会议员,或担任内阁要职的官员,在国会两院继续使用带有毒性的语言是不恰当的。
“国会应当成为基于原则、尊重人类尊严及宪法价值的辩论平台。”
SUHAKAM重申,每个人无论其性别认同或性取向如何,都有权获得有尊严与尊重的对待。
须遵守宪法强调的平等原则
“基本自由是马来西亚宪法的核心。联邦宪法第5条保障人身自由权,第8条则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及平等保护。作为立法者,国会议员有义务遵守第8条所强调的平等原则,并禁止基于性别的歧视。
“这一承诺也在马来西亚于1995年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时得到进一步巩固。
“联邦宪法与CEDAW一致要求落实不歧视原则,并考虑各种相互交织的压迫与脆弱处境。该原则不允许任何人仅因其身分、性取向或背景而受到不公正对待。”
SUHAKAM表示,公共论述,尤其是在国会中的言论,应当符合宪法承诺及国家在国际层面承担的责任,维护平等与人类尊严原则。
“公务人员尤其是在国会等正式场合发言时,应负责任、谨慎行事,并以准确资讯为基础,尊重人权原则。未经科学证据支持或可能引发偏见的言论,可能塑造社会负面观感,并助长歧视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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