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美人鱼装宣传饮料 丹州援引伊斯兰刑事法调查



(哥打峇鲁25日讯)吉兰丹州政府证实,一名因在彭加兰芝巴区一个饮料档前面穿着类似美人鱼服装而在网络上疯传的男子,已根据伊斯兰刑事法典条文接受调查并被采取行动。
丹州副大臣拿督莫哈末法德里表示,于2月21日流传的视频显示该男子做出不雅行为,相关案件已交由丹州伊斯兰宗教事务局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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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调查结果确认了涉案男子的身份,并已开档调查。嫌犯于本月23日被传召到当局伊斯兰刑事执法组录取口供。
“嫌犯已根据2019年吉兰丹州《伊斯兰刑事法典》(I)第19条文,即男子模仿女性行为,以及第21条文,即不雅行为条文,被列为逮捕对象。”
丹州伊斯兰宗教事务局日前表示将传召一名于日前在一处摊位前,穿着美人鱼服装为桶装饮料进行宣传的男子。
掌管丹州伊斯兰发展、宣教、新闻与对外关系委员会的州行政议员主席莫哈末阿斯里当时表示,此事已由当局执法部门采取行动。
与此同时,丹州地方政府、房屋、卫生及环境委员会主席希尔米阿都拉表示,当局已经撤销该摊位商贩售卖桶装饮料的营业执照。
他说,地方政府日前也已向该摊位业主开出罚单。
“初步调查发现,该档口在斋戒月期间并未营业。有关视频是在斋戒月之前拍摄,但却在斋戒月期间在社交媒体上传开来。”
视频也相信在社交媒体上广泛传播后已被删除。”
社交媒体上流传的有关视频约30秒,在脸书上广泛传播,画面显示该名男子身穿彩虹色美人鱼服装并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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