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莎丽娜:首相任期10年上限具追溯效力 安华若再度胜选任期仅剩7年



(吉隆坡23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限制首相10年任期的修宪案具追溯效力,现任和历任首相皆受到约束。
她今日在2026年联邦宪法修正案汇报会后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说,若现任首相在全国大选中胜选并再度受委,他仍可继续担任首相,但其任职年限须以10年上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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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已任相3年,他只剩下7年的任期,而不是重新获得新的10年任期。”
她表示,这个修宪案同样适用于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和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利。
她指出,若前首相再度任相,其任职年限将以10年上限扣除此前任期计算。
“或许有人已不再符合资格,因为已超过10年的上限。这就是修宪案的核心精神。”
她说,此举是为了确保首相任期上限落实全面且公平,符合制度改革的方向。
法案通过仍可修订
她表示,一旦法案获得通过,未来的政府还是可以再做出修订。
她说,法案建议的10年任期上限也可以被撤回,并以其他方式取代,包括赋予现任首相无限期任相的权力。
阿莎丽娜指出,该部将与各政党代表商讨修宪案内容,听取各政党的最新反馈,加以完善法案细节。
她强调,跨党派的支持非常重要,以巩固改革议程,确保国家治理更具诚信。
法案通过需三分二支持
副首相拿督斯里法迪拉希望朝野国会议员支持限制首相任期和检控分权修宪案。
他今日在汇报会上致词时说,上述两项法案需要获得三分二的支持,即至少148名国会议员的赞成票。
“众所周知,这是一项宪法修正案,需要获得三分之二国会议员的支持。我希望大家能改善相关细节,并在本次会议寻求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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