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法案23日呈国会 “任相限10年 我先开始”



(万津、吉隆坡20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指出,一旦首相任期限制为10年的法案在国会上通过,将从他本人开始实行。
他说,他已在会议中提出相关建议,并要求加速推动落实。
ADVERTISEMENT
10年足够完成应做的事
“事实上,我在会议中建议尽快落实首相任期限制为10年。我认为,任何真诚为国家服务的人,10年已足够让他尽力完成应做的工作。”
安华今午在瓜冷茶山进行周五祈祷后,被问及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于今早证实首相任期期限法案将在下周一提呈到国会一事,作出回应。
他指出,完成10年任期后,应准备好交棒,让其他人继续为国家服务。
他强调,若获得大多数国会议员支持并达到共识,预料可在接下来召开的国会上通过。
对于有关限制是否也诉诸于他本人时,安华明确说,“是的,从我开始。意思是我不能为别人立法,法律必须先用在我身上。”
阿莎丽娜:首相任期将按年限累积
阿莎丽娜今日与本地媒体总编辑举行有关法案汇报会后说,关于限制首相任期最多两届或10年法案,首相的服务任期将按其上任的年限累积计算,无论是否连任。
她说,一旦首相任期累计届满10年,内阁成员也将跟着停止履职,同时法案也规定委任新首相的过渡期限。
“根据联邦宪法第43条第2(a)条款,从过渡期到委任新首相期间,已停止履职的首相及内阁成员仅可执行与政府日常行政有关的有限职责。”
检控分权确保司法体系透明
至于建议总检察长与检控官职权分开,阿莎丽娜表示,此举旨在加强机构独立原则,并确保国家司法体系的透明与公正。
“建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元首根据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的建议,并在咨询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后,酌情委任检控官及赋予提控权。”
规定检控官需10年诉讼经验
阿莎丽娜提到,法案也将阐明检控官在阶级及服务方面与总检察长地位对等,并规定检控官必须至少有10年诉讼经验,且任期为7年。
她表示,上述两项法案已获内阁同意,并希望在国会提呈与辩论时获得跨党派支持,以进一步巩固国家司法体系及民主制度。
她指出,总检察长与检控官职权分开法案及限制首相任期法案将于下周一在国会进行一读。
她说,总检察长与检控官职权分开法案将在3月2日进行二读并由她提呈,至于限制首相任期法案二读预计在3月3日由首相安华亲自提呈。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