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媒致瘾案|律师辩称:YouTube非社媒 证人将YouTube喻为“入门毒品”



(洛杉矶11日法新电)美国洛杉矶最高法院开庭审理大型科技平台“社媒致瘾”案,Google拥有的YouTube的律师周二在第2天的开庭里反驳被指其平台是向儿童推送极易上瘾的应用程式,并坚称,影片平台YouTube既非有意设计成令人上瘾的平台,也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社交媒体。
YouTube,以及Instagram与脸书的母公司Meta是这场具轰动性审判的被告。该案可能会就社媒巨头是否蓄意设计其平台让儿童成瘾这一问题,树立法律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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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律师李在开庭陈述中对12位陪审员表示,YouTube既不是社媒,也不是成瘾,所以就不能称之为社媒成瘾。
这起民事诉讼案的核心在于,一名20岁的女子凯莉.G.M指控在其童年时期沉迷于社媒后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她从6岁开始使用YouTube,11岁加入Instagram,两三年后又开始使用Snapchat和TikTok。
辩方律师称,原告本入、其医生和她的父亲都表示她并没有沉迷于YouTube,并表示将在庭审中详细阐述相关证据。
原告律师周一指控YouTube和Meta为获取用户和利润,人为地在年轻人的大脑中制造成瘾机制。
但辩方律师周二告诉由6男6女组成的陪审团,他不认同对方有关YouTube的描述,并试图明确区分YouTube这款广受欢迎的影片应用程式与Instagram或TikTok等社媒平台。
他坚持认为,YouTube贩售的是“在电脑、手机、iPad上几乎免费观看内容的能力”,并将这项服务与网飞(Netflix)或传统电视相提并论。
他说:“在电视上看YouTube的人比在手机或其他设备上看的人多得多。看YouTube的人也比看有线电视的人多。”
他称,用户来到这个平台是为了学习新的爱好或成名,而不是为了沉迷于无休止的滚动浏览。
他说,正是内容的品质让用户不断回访,并引用了公司内部邮件,称这些邮件显示公司高层放弃了追求网络爆款,转而制作更具教育意义和社交价值的内容。
斯坦福大学医学院教授伦布克是原告方传唤的首位证人。她作证时称,从广义上讲,她认为社媒就像毒品一样。
著有《多巴胺国度》一书的她告诉陪审团,大脑中负责抑制再次吸食毒品的那部分功能,通常在25岁之前尚未发育完全,这就是为何青少年常常冒不该冒的风险,并且不考虑未来的后果。
她举例称,“通常来说,入门毒品是最容易取得的毒品”,而凯莉6岁时第一次使用YouTube。
此案被视为一个风向标,其结果可能会为全美范围内类似的诉讼浪潮定下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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