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斯达法:1963年建国契约 砂沙16诉求仍在谈判


(吉隆坡29日讯)首相署部长(沙巴及砂拉越事务)拿督慕斯达法沙末指出,沙巴和砂拉越就1963年建国契约所提出的诉求,有16项仍在谈判阶段,其中一项被列为部分或暂时解决,另外2项诉求已达成政策决定。
5诉求呈最高层讨论
他说,目前仍有8项诉求还在磋商,还有5项诉求已提呈最高层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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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天在国会下议院回答沙盟实必丹区国会议员末巴里慕沙的提问时指出,这些诉求的解决期限取决于多个关键因素,包括各方对法律诠释的差异,以及漫长的法律程序。
“昌明政府将继续确保1963年建国契约的落实审慎且包容,并符合马来西亚联邦精神。”
政府迄今共解决了13项诉求,其中包括承认沙巴和砂拉越公共工程局、沙巴和砂拉越水利灌溉局以及沙巴水务局是财政部第182号指令下的技术部门。
致力维护东马权益
此外,政府也修订1995年内陆税收局法令,任命沙巴和砂拉越州政府代表为常任委员;将沙巴天然气监管权移交给沙巴州政府,用于发电;对沙巴和砂拉越的司法机构进行行政管理,以及修订沙巴劳工法令和砂拉越劳工法令。
他说,昌明政府致力于维护东马的权益,这体现在政府推行结构性改革的魄力。
“包括成立由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担任主席的1963年建国契约执行行动理事会,以加快谈判进程并解决诉求问题。”
他说,政府的决心也体现在对沙巴和砂拉越的财政支持上,例如2026年财政预算案对两州的拨款分别增至69亿令吉和60亿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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