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民选代表申报资产” C4促速立法免阻反贪进程


(吉隆坡27日讯)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4)强烈促请政府尽速立法,明确规定所有民选代表必须申报资产,并批评部分政治人物至今仍对立法问题拖拖拉拉,阻碍了国家良好治理与反贪改革的进程。
C4今日发文告指出,近期有关资产申报制度的讨论,再次暴露部分政界人士缺乏紧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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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说,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质疑,未担任行政职务的国会议员是否有必要申报资产,并声称富裕议员可能成为目标,而伊斯兰党署理主席端依布拉欣则以资讯透明与假消息泛滥为由,只支持对可接触政府资源者实施申报制度。
C4指出,也有政界人士公开表态支持全面申报资产,包括巫统最高理事会成员拿督莫哈末卜艾,以及巴西古当国会议员哈山卡林,这类立场理应成为所有政治人物的共同立场,因为政治献金与权力滥用的风险,并非仅限于内阁成员。
非仅针对部分职位
C4强调,一套完善的资产申报法令,应涵盖所有国会议员、上议员及州议员,而非仅针对部分职位,否则将留下制度漏洞。
C4也提醒,大马早在2008年已同意加入并签署《联合国反贪腐公约》,其中第8(5)条文明文要求缔约国建立制度,规定公职人员申报其投资、资产及可能引发利益冲突的重大馈赠。
不过,截至目前,大马仍未就民选代表设立任何具法定效力的强制资产申报机制。
该中心指出,2018至2023年的国家反贪计划原本将制定国会议员资产申报法令列为策略目标,但在2021年中期检讨时,相关倡议已被降级为“研究可行性”。
“最新的《2024至2028年国家反贪策略》更完全未再提及资产申报立法,只保留利益与礼品申报机制,形同倒退。”
让公民扮演监督角色
C4认为,资产申报是开放政府的重要基石,透过公开财务资讯,让公民社会得以扮演监督角色,防止不法致富与贪腐行为。
“至于安全顾虑,完全可透过遮盖不必要的敏感资讯来处理,而不应成为拒绝公开的借口。
“人民有权知道,自己的民选代表是否在任内累积不合理财富。”
C4强调,在当前政治信任低迷的氛围下,任何无法理解这一点的政治人物,都应正视社会不满情绪的深度。
鉴此,C4再次促请政府与国会,尽快推动涵盖所有国会议员的资产申报法令,建立清楚的申报机制与公众查阅制度,以真正落实问责与反贪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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