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去年5097宗电话诈骗 损失金额达2.41亿令吉


(八打灵再也25日讯)全国商业罪案调查部总监拿督鲁斯迪指出,警方去年共开档调查5097宗电话诈骗案,涉及损失金额达2亿4100万令吉,并有1504人被捕助查。
鲁斯迪向国文《阳光日报》披露,科技与网络已融入社会大众的日常生活,却同时为网络犯罪譬如电话诈骗活动打开了一扇门,而诈骗集团更是利用“改号欺诈”(Caller ID Spoofing)技术,将外国电话号码在来电显示中篡改成本地号码,令民众防不慎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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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悉,这类伪造来电显示的手法,并不涉及入侵或骇客攻击国家电信网络系统。同时,也没有任何正式报案或情报表明是电讯公司‘内鬼’与团伙里应外合。”
他指出,犯罪集团利用特定的呼叫技术,包括使用外国平台,在未经电话号码真正持有者的同意下,篡改来电显示号码。
鲁斯迪表示,警方持续与相关执法机构合作拦截和侦测不法集团的诈骗活动,所有确认为涉及骗案的电话号码,都将提交予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做进一步行动。
“电话诈骗常份子以冒充执法机构如警察、内陆税收局职员、法庭;金融机构如银行、保险公司;或政府机构如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卫生部等伪造身份,在电话中指控事主涉嫌洗黑钱、毒品或拖欠税务等不法活动,威胁事主不可告知其他人,要求事主汇款到指定户头以解决问题。”
他指出,事主往往在失去金钱,且无法再联系上所谓的“官员”后,才察觉受骗而报警。

鲁斯迪:先查证信息才进行金钱交易
他补充,警方长期举行以防范诈骗罪案为主题的讲座、觉醒运动、展览、对话会、新闻发布会、高调警政活动等,去年就举办了1万4593次相关活动。
“但国人的防范网络罪案意识仍处于令人担忧的程度,许多事主因欠缺知识和疏于管理个资而受到欺骗。无论如何,警方将持续灌输民一个重要的讯息——在进行任何金钱交易和数码通讯前,先查证信息。”
他重申,警方绝不姑息任何形式的诈骗活动,民众受促提高警觉,切勿向第三方透露个资和银行资料,更勿轻易根据指示汇款。
“诈骗不法行为可在刑事法典第420、424A、424B或424C条文,以及1997年电脑犯罪法令下受查。”
若在金钱交易时有任何疑虑,应通过官方管道,即刻向有关单位和机构咨询确认,包括使用警方的“Semak Mule”网页查询可疑的手机号码、银行户头和公司名,预防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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