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长:非限制议员发言权 新指南防滥用媒体中心



(吉隆坡22日讯)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佐哈里指出,国会发布的媒体中心使用指南,旨在防止政治人物滥用,而非限制国会议员的发言权。
仅限讨论人民政府事务
他今日在会议上说,根据最新指南,若国会议员需要使用媒体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他们必须提前通知,讨论的事务仅限于人民和政府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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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中心内的申请程序,是为了防止他人滥用。
“国会议员可以使用媒体室的所有设施,但不包括外界人士。
“如果某国会议员想要在媒体室评论政治事务,例如批评另一名国会议员的不当行为,这是不被允许的。”
中心外采访不受限
佐哈里也说,这项指南仅适用于国会媒体中心,任何在媒体中心外进行的采访均属于国会议员的权利。
“我的意思是,国会媒体中心内的设施必须用于服务人民和国会议员。”
他表示,据了解,有国会议员曾携带非国会议员进入媒体室,讨论与国会事务无关的话题,更多涉及政治内容。
“国会议员也可以选择在其他地点召开新闻发布会,如议员办公室。”

须提前2小时申请
根据国会媒体中心使用指南阐明,若想要使用媒体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必须至少提前2小时申请。
指南表示,在提出申请后,国会议员必须获得议长办公室发出书面批准,才被视为生效。
指南说,在未经获准下,媒体工作者不得进行任何即时截访。
张哲敏要求改15分钟前申请
最新发布的国会媒体中心指南也引起朝野国会议员的关注,其中行动党金宝区国会议员张哲敏指出,如果国会议员在议会厅内争吵,是否要等到2小时后才能召开新闻发布会?
“如果傍晚6时在议会厅内争吵,要等2小时后才可以去媒体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吗?”
他也要求国会将申请媒体室的时间缩短至15分钟。
至于打昔牛汝莪国会议员拿督旺赛夫也质疑,并询问记者是否需要获得国会的许可才能进行采访?
他说,国会议员在召开新闻发布会前必须向国会提出申请,似乎是在限制国会议员的言论自由。
媒体中心使用指南
目的
规范在国会大厦区域内,特别是通过马来西亚国会媒体中心举办的任何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工作。
重要信息
这项决定符合《下议院议会常规》的规定:
议会常规第93条:禁止在未获下议院许可的情况下,发布或散发任何声明或文件。
议会常规第94条:规定只有经下议院议长批准的正式报告方可出版。
仅允许发布涉及公共利益及国会事务的官方声明。
适用范围与相关人员
适用于所有在马来西亚国会媒体中心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马来西亚国会媒体中心的使用仅限国会议员,外部人士不得使用。
外部人士包括非国会议员的非政府组织、政党、私营机构或个人。
媒体从业人员指参与出版各种内容的媒体工作人员,包括总编辑、编辑、主编和记者。
媒体从业人员也包括其他职位,如节目制作人、摄影师、摄像师和视频拍摄人员,这些人员必须在国家新闻局发出的有效媒体证明卡下,为印刷媒体、电子媒体和线上媒体工作。
申请程序
必须在实际使用时间至少提前2小时提交申请。
只有完整且明确说明用途的申请才会被处理。
批准文件将由马来西亚国会首席行政官办公室或马来西亚国会企业传播部发出。
申请人及媒体人员的责任
媒体人员必须遵守所有安全规定,不得干扰国会正式事务的进行。
未经允许的即时截访或未经授权的访问采访不被允许。
所有媒体设备必须安装在获批准的区域,不得阻碍通道。
申请人必须确保所发布的任何声明仅涉及公共利益和国会事务。
注意
违反任何这些指南,可被给予书面警告,并被禁止进入马来西亚国会。
对于严重案例,将向国会安全部门提出报告,并记录在案以作正式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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