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长高虹安贪污罪撤销 二审大逆转 伪造文书判6月可易科罚金



(台北16日综合电)台湾高等法院周二宣判,撤消新竹市长高虹安贪污罪,高虹安被依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判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
高虹安立委办公室的4名助理,前行政主任“小兔”黄惠玟判4月;前公关主任“水母”王郁文判刑3月;前办公室主任陈奂宇判刑2月,黄、王、陈3人皆得易科罚金,缓刑两年。而前法务主任陈昱恺仍无罪。
ADVERTISEMENT
停职中的新竹市长高虹安因立委助理费案,一审遭重判7年4月、褫夺公权4年,案经上诉,二审出现大逆转。
TVBS新闻网报道,高虹安在二审辩结时说,她的案子不是假借人头助理,她的助理都有实际工作和加班,无论是办公室零用金或自有资金,她的想法是用在立委问政相关,绝没有中饱私囊。
她提到父母时忍不住哽咽,说她原是父母骄傲的女儿,却让他们被问女儿为什幺变成贪污犯,她的助理也一样,竟因为立法院12万(新台币,下同)的助理费,陷入前途茫然不可预测的讼累,真心盼望高院能明察秋毫,还我们无罪判决。
高虹安针对高院判决结果回应说,“尊重并感谢合议庭就事实所作出的判断”,并会依法并尽速完成复职程序,回到市长的工作岗位。
高虹安:依法并尽速完成复职程序
高虹安表示,高等法院合议庭已明确认定,她在相关案件中并无贪污不法,尊重并感谢合议庭就事实所作出的判断,至于涉及其他法律认定,收到判决书后再行回应。
她指出,她将依法并尽速完成复职程序,回到市长的工作岗位,继续承担市民托付的责任,最后并感谢市民的关心与支持,以及新竹市政府团队。
检方起诉指控,高虹安自2020年2月1日起,担任立法院第10届民众党不分区立委,在十个多月内,由黄惠玟、陈奂宇、陈昱恺、王郁文等4名公费助理自2020年2月至2020年11月止,涉嫌协助浮报、诈领公费助理每月酬金、加班费46万30元,用于立委办公室的支出,还被查出拿来买卫生棉、双眼皮贴等。
一审认定,若是把公费助理的补助费用,在自己可实力支配之下,因偶然或事后的特殊需求,才做其他部分使用话,很难认定没有不法所有意图,认定高虹安诈领11万5614元,从重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判处7年4月,褫夺公权4年,没收不法所得11万6514元。
同案被告陈奂宇、黄惠玟、王郁文一审获缓刑;陈昱恺无罪。其中,陈奂宇犯罪所得506元,王郁文犯罪所得466元、黄惠玟犯罪所得5642元,总计12万3128元。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