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7后座员呈私人法案 促落实市议员制取代市长任命



(吉隆坡20日讯)7名吉隆坡的后座议员已提呈了一项私人法案,提议修改《1960年联邦首都法令》,通过落实市议员制来改善吉隆坡市民的权利。
他们相信,一旦该法案获得通过,将实现希盟的部分选举承诺,即通过系统化的方式来加强吉隆坡市政局的民主与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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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今日在国会举行新闻发布会时说,发表上述声明,声明由公正党斯迪亚旺沙国会议员聂纳兹米宣读。
签署声明的包括行动党士布爹区国会议员郭素沁、蕉赖区国会议员陈国伟、甲洞区国会议员林立迎、武吉免登区国会议员方贵伦、公正党旺沙马朱区国会议员扎希尔哈山、峇都区国会议员峇拉巴卡兰。方贵伦和峇拉巴卡兰缺席了记者会。
声明说,修订的目的是落实公共账目委员会在今年8月提交的建议,即改革吉隆坡的治理模式,将联邦政府任命市长的绝对权力改为市议员制,效仿全国其他地方政府在《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下实行的制度。
“此举将确保所有大马公民都能获得值得信赖、包容性强并代表民众利益的代表,而非发展商的利益。
“我们必须记住,吉隆坡的11名国会议员中有10名是凭此承诺当选的。”
他们说,近年来,涉及城市的多个公共议题引发了民众的担忧,尤其是在吉隆坡,使得这一改革显得更加紧迫。
他们续说,在吉隆坡推进民主化的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法是实施市议员制度,使市长的角色更加重要,但与由吉隆坡国会议员提名的市议会成员平等。
此外,该法案并未对《1960年首都法令》做出其他重大修改。
“我们相信,联邦政府和国会将认真审视这项法案,作为提高首都行政问责制和透明度改革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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