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福会:查谋杀或非法囚禁? 内长须交代录供目的


(吉隆坡15日讯)针对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于8月14日在国会答复,警方已向涉案或在现场的反贪会官员录取口供,赵明福民主促进会要求赛夫丁透明交代,警方录取口供的目的是调查谋杀、他杀还是非法囚禁行为。
判决明确指出他人致死
该会主席黄业华发文告指出,2014年上诉庭的判决已经清楚指出——赵明福的死亡,是因一名或多名不明人士的不法行为所导致或加速的死亡,包括反贪会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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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事实背景下,警方应依据判决以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或第304(非蓄意杀人)条文展开调查,而非录个口供走过场了事。”
他强调,上诉庭法官哈密苏丹在判词中明确指出,一般情况下,如果施暴者是平民,警方早已以谋杀或过失杀人提控。
“唯独在赵明福案件,涉案官员至今无人被提控,这不仅违背司法精神,更违反宪法赋予的生命权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赛城女大生命案破案神速
他指出,两个月发生的赛城女大学生在宿舍被杀害案件,警方雷厉风行48小时内就逮捕3名嫌犯,并公布援引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进行调查。
“可见哈密苏丹所言属实,平民百姓遇害,警方行动迅速马上破案,并公开交代以什么法条调查嫌犯。”
他强调,真相与问责,是履行刑事司法正义的唯一途径。每一日的拖延,都是对逝者的不敬,也是对司法公信的消蚀。公众期待的不是程序性的动作,而是清晰的答案与明确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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