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恢复地庭原判 前法官收贿监半年罚款


(布城25日讯)收贿罪成的前地庭法官阿兹米尔,原获高庭减刑为只监禁1天与罚款1万2000令吉,但上诉庭今日一致裁定恢复地庭的原审判决,即监禁6个月及罚款2万5000令吉。
裁定赵明福案为“悬案”验尸官
由于上诉庭是本案最终的上诉管道,这意味着阿兹米尔即日起将被押往加影监狱服刑;阿兹米尔也是负责审理并裁定赵明福命案为“悬案”的验尸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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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拿督纳兹兰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在裁决时说,身为一名地庭法官,阿兹米尔犯下的是一项严重的刑事罪行。身为公职人员,其行径不仅削弱了民众对司法体系的信任,更损害了人民获得高效公共服务的权利。
法官纳兹兰在裁决时表示,上诉庭在审阅所有上诉记录后一致认为,原审本案的地庭法官在量刑时,已充分考虑所有缓解与加重刑责的因素,其判决比例恰当、公平且公正。
阿兹米尔是于2022年10月19日被地庭裁定罪名成立,判处监禁6个月及罚款2万5000令吉。
他在2018年担任雪州新古毛地庭法官期间,向6名赌徒收取5000令吉贿金作为轻判他们的报酬。
高庭一度改判监1天罚款减半
不过,沙亚南高庭于2023年1月同意将其刑期减至1天,罚款也减半至1万2000令吉。
本案的主控官法拉艾兹琳在陈词时强调,本案涉及公共利益,尤其被告身为法官却滥权收贿,仅仅1天刑期不足以反映罪行严重性,更无助于阻吓同类事件再发生。
她认为,沙亚南高庭错误接受了第三与第四控方证人(警官及沙亚南高庭助理主簿官)被指在收贿这件事上,左右了被告决定的说法。
“事实上,被告非常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他在收钱前还问自己是否可以留下1000令吉,并以‘biji’(粒)作为代称,他说‘总共有6粒,我应该拿1粒’。”
她补充,身为法官,阿兹米尔应以身作则,确保司法不仅公正执行,也能让人看得见其公正。
辩方:涉案证人未被对付反升职
不过,阿兹米尔的代表律师兼上诉庭前法官莫达鲁丁指出,控方声称要维护公共服务和司法体系的廉洁其实只是空谈,因为同样涉案的第三与第四控方证人至今未被对付,其中一人甚至获晋升为反贪会的副检察司。
“很遗憾我必须这么说,但所谓的维护政府机关诚信,其实只是言语上的修辞。”
他指出,监禁1天并非轻罚,因为阿兹米尔17年司法生涯将毁于一旦,加上罚款与羞辱,这已是极大的惩罚。
“羞愧与懊悔的心,加上挫败感,这已是很严重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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