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MDB案|罗丁:认识45年属官方来往 “我非纳吉代理人”


第12名辩方证人:1MDB董事会前主席

(布城27日讯)一马公司(1MDB)董事会前主席丹斯里罗丁供称, 他和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认识应该有大约45年,但与纳吉的关系更多是基于官方性质,也不容易接触到纳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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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今日继续自辩阶段。高庭是于去年10月30日宣判纳吉在此案中所有25项控状表罪成立。76岁的罗丁是第12名辩方证人。他在2009年8月11日,被任命为登嘉楼投资机构(TIA,1MDB前身)董事会成员,并在2016年5月卸下1MDB董事会的职务。
TIA在2009年9月25日由联邦政府接管后,易名为1MDB。
罗丁此前供称,本身绝对没和纳吉达成共识,成为后者在1MDB的代理人。
主控官卡玛峇哈林副检察司今日针对上述“代理人”供词的内容,进一步交叉盘问罗丁。
卡玛峇哈林问道:“你(罗丁)在长达211页的书面证词中没有提及与纳吉的关系如何,但突然说,你不是(纳吉)代理人,这不会奇怪吗?”
罗丁表示,本身一直以专业的态度看待本身所获得的任命。
“要说我和纳吉关系密切,可能并不是……我认识他(纳吉)应该有45年了,当我在国防卫队基金局(LTAT)任职时,纳吉是国防部长。”
他说,本身和纳吉大部分来往都是基于官方性质。
“我对代理人的理解是,‘请照顾我的利益……这就是我对代理人的理解。”
沙鲁尔通知受委TIA董事
他供称,本身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彭亨州福隆港的福隆港发展机构担任总经理,从1973年开始任职,该机构隶属彭亨州政府。
他说,当时本身未认识纳吉,如没错,当时纳吉在诺丁汉大学就读。
罗丁指出,他在1982年离开福隆港发展机构,当时纳吉已是彭亨州务大臣。
他同意卡玛峇哈林所指,即在1982年,本身担任LTAT副总经理一职。
他说,两年后,他被任命为LTAT的首席执行员,并担任该职位超过36年,直至2018年9月卸任。
“在1991年,我被任命为莫实得控股(Boustead Holdings Berhad)集团董事经理,并于2010年兼任副主席,随后于2018年12月卸下在莫实得控股的职务。
罗丁进一步供称,1MDB时任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尔在2009年前来通知他,被受委为TIA的其中一名董事时,那是他第一次见到沙鲁尔。
他说,当时并没有向纳吉确认,是否有这么一个献议,即本身获受委为TIA董事。
“我一向来都尊重前辈,尤其是首相。”
没纳吉电话号码需预约
他表示,他没有纳吉的电话号码,也不容易接触纳吉。
“如果要与纳吉见面,需要预约。”
卡玛峇哈林接着向罗丁主张:“让你(罗丁)出任TIA董事,其实是纳吉下达的指示。”
罗丁表示,针对沙鲁尔通知他被受委为TIA董事,本身觉得是可以拒绝的。
他指出,但他想到,这是涉及政府的计划,为国家和人民带来利益。
“我接受(受委为TIA董事),是因为我觉得我可以基于我的经验,执行(相关的职务)。”
他说,加上看到董事会其他成员如丹斯里峇基、丹斯里依斯密,是政府相关投资公司的主管。
他认为,政府是在号召政府相关投资公司在TIA中发挥作用。
若会议前没与纳吉通电
“董事会照批PSI联营计划”
此外,罗丁供称,董事会在2009年9月26日的董事会特别会议上批准1MDB与沙地石油国际公司(PSI)进行的联营计划,1MDB须要注资10亿美元,这并非因受到纳吉来电所影响。
董事会主席接获纳吉来电
他指出,在上述董事会特别会议开始前,当时的董事会主席丹斯里峇基,从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的手中接过电话。
他确认,当时是纳吉的来电,而据本身所了解,纳吉当时是告诉峇基,希望董事会正确评估1MDB与PSI涉及10亿美元的联营计划。
在控方举证阶段,第15名控方证人峇基供称,在上述会议前,纳吉曾要求他推进价值10亿美元的1MDB与PSI联营计划,董事会当时达成共识,没将纳吉的这番话记录在会议记录中,此举可让纳吉免受影响。
他说,他当时并不晓得投入在联营计划的10亿美元资金中,有7亿美元最终流入由刘特佐持有的Good Star公司。
主控官阿末阿克南副检察司今日向罗丁主张:“若纳吉当年没有在上述会议召开前与峇基通电话,那么之后就不会发生峇基告知董事会有关纳吉来电一事,那董事会是否还会在该场会议上,批准1MDB与PSI的联营计划?”
罗丁表示,他相信会。
不知会议记录列席刘特佐
较早前,罗丁在接受卡玛峇哈林的交叉盘问时指出,实际上,刘特佐在上述会议正式召开前已离开,不晓得为何1MDB公司秘书会在会议记录中将刘特佐列为出席者,后者也并非1MDB董事会成员。
他此前供称,刘特佐当天是以沙地王室代表的身分,出现在召开上述会议的场地。
此案将于下周一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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