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烈康枪伤 | 柔总警长:2手枪成关键证物 警将进行弹道检测



(新山29日讯)柔佛州总警长拿督拉哈曼说,警方已扣押了土著团结党柔佛州多元种族组织前任主席拿督邓烈康训练时的数把手枪、弹匣和子弹,以协助调查工作和确定事发原因。

扣押手枪弹匣及子弹
他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警方已援引1960年军火法令37(未有正常理由以武器造成伤害)条文、刑事法典337(鲁莽或疏忽行为导致他人受伤)条文调查这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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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邓烈康名下有两把手枪,警方将进行弹道检测,以确定哪把手枪致伤他。

在1960年军火法令37条文下,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两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在刑事法典337条文下,罪成可被判坐牢至6个月,或罚款至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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